8月19日,全市共拆除“违、临、旧、漏”建筑8680.9平方米。其中(按顺序排列),新市区拆除4645平方米;北市区拆除2350平方米;南市区拆除1685平方米。
截至8月19日,全市累计拆除“违、临、破、旧、陋”建筑660336.0平方米。其中(按顺序排列),新市区拆除227842.2平方米;南市区拆除227821.0平方米;北市区拆除193477.8平方米;满城县拆除5610平方米;清苑县拆除4100平方米;徐水县拆除861平方米。